最新的跨境电商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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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:国务院已分六批在全国设立了13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,覆盖30个省份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,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,在北京、呼和浩特、沈阳、长春、哈尔滨、南京、南昌、武汉、长沙、南宁、海口、贵阳、昆明、西安、兰州、厦门、唐山、无锡、威海、珠海、东莞、义乌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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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外贸保稳提质:着力推动外贸领域保通保畅,推出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政策。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,推出便利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,指导跨境电商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,特别是要支持一些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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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税收征管模式:自2023年1月30日起,对符合规定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。这是对跨境电商税收征管模式的进一步优化,有利于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的成本,提高其市场竞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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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:加强跨境电商平台建设,推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及非洲部分国家的电商合作,引导电商企业与境外企业开展合作,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向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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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跨境电商监管: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力度,防止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。同时,加强对电商平台的规范和引导,推动电商平台提高服务质量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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